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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洪慧民委员: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文章出处:信用广东编辑:cxgd2014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3-12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洪慧民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建议,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洪慧民委员介绍说,在项目立项、建设过程中,各投资主体、建设单位为尽快顺利通过审批,常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撰写环评、安评、能评报告等服务。一些行政审批部门受人力资源和专业能力所限,也往往聘请中介机构对投资主体的送审材料进行评判,在一定程度上让渡了行政审批责任。
      洪慧民委员表示,涉审中介目前是卖方市场,投资企业处于弱势地位。涉审中介市场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已经部分对冲了政府改善营商环境的成果,倍受企业诟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介服务耗时长、费用高。以化工医药产业为例,从立项到竣工投产有关申报材料在政府审批部门流转时间不足一个月,但中介机构准备材料的时间平均需要2年之久。环评报告动辄大几百页甚至上千页,冗长繁杂。各项中介费用总额占项目投资额的2~5%,个别高达10%,企业负担较重,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而言负担尤其难以承受。《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虽已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但实践中较少能得到规范执行,有关部门普遍认为涉审中介服务是市场化行为不便干预,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协同监管有漏洞、缺抓手。一些地方开办涉审中介服务超市,定期公布中介机构榜单,帮助企业选择。但部分中介机构在因为服务质量问题受到通报致使业务受限后采取重新注册、异地注册等方法,继续扰乱市场。由于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形成对中介服务质量管理的统一规范和信息共享的管理体系,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缺乏刚性约束,因此在涉审中介服务市场存在比较明显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洪慧民委员建议:
      第一,出台中介管理办法,从管机构向管机构和管人员并重转变。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指导下出台《中介机构(人员)管理办法》,各省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在目前各项行政审批不要求机构资质只要求责任人资质的情况下,鼓励投资企业采取短期劳务用工的方式聘用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并研究相应的税收政策。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考取有关中介服务资质,释放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从业人员工作活力,扩大中介服务供给,平抑中介服务价格。政府部门定期公布中介机构和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榜单,用处罚到人的方式,对一些不称职的中介从业人员分级处罚,直至取消从业资格,终身不准进入相关行业。
      第二,系统性清理各项评价技术导则,出台评价报告标准化模板。由中央有关部委牵头,在全国范围内系统性清理各项评价技术导则,大幅度压缩报告篇幅,减轻企业负担。技术导则由中央制定,各地不得自行改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在技术导则指导下研究出台各类评价报告标准化模板,除涉密或敏感项目外在专业网站公示,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让同类型企业自主下载学习,减少企业对中介机构的依赖,促进企业提升自我管理和自主服务的水平。在技术导则统一和标准化模板稳定的情况下,鼓励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跨区域提供服务,从而整体提升我国的中介服务水平。(信用超哥云观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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